111年夢田深耕輔導獎助計畫,開放申請中
一、目的
為落實對弱勢學生整體求學歷程之關照,依據本校弱勢學生參與輔導補助暨獎勵要點第五條,訂定本計畫。
二、經費來源
本計畫之經費來源,由高等教育深耕計畫、臺大清寒獎助學金永續基金及本校自籌經費項下勻支。
各項補助暨獎勵標準與金額得視當年度獲配經費情形調整,經費用罄後即停止受理申請。
三、補助暨獎勵適用對象
申請時具本校學籍之在學生且符合下列各款身分之一者:
(一)經濟不利學生
1.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,包含:低收入戶學生、中低收入戶學生、身心障礙學生、身心障礙人士子女,
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。
2.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。
3. 原住民學生。
4.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。
5. 懷孕學生、扶養未滿 3 歲子女之學生。
6. 其他經學校審核確有特殊輔導需求者。
(二)文化不利學生
不同教育資歷且入大學機會較少者(是類對象之補助及獎勵,由本校自籌經費或高等教育深耕計畫
主冊經費項下支應)
1. 三代家庭無人上大專者,例:學生之曾祖父母、祖父母及父母皆無人上大專。
2. 新住民及其子女。
四、補助暨獎勵項目(課外組受理申請部分)
前條對象參與本校輔導計畫,核發補助暨獎勵項目如下,若非同一事由者,可同時重複申請。
培力方案
【A11】參與社團大型活動及校級活動,並繳交學習成果紀錄表者,核發學習獎助金。
北部地區(臺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新竹縣、苗栗縣、基隆市、宜蘭縣)
1天者每人核發1,000元、2天者每人核發2,000元、3天以上者每人核發3,000元
中部地區(臺中市、南投縣、彰化縣、雲林縣、嘉義縣)
1天者每人核發2,000元、2天者每人核發4,000元、3天以上者每人核發6,000 元
南部地區(臺南市、高雄市、屏東縣)及
東部地區(花蓮縣、臺東市、澎湖縣、金門縣、馬祖縣、連江縣、南海諸島)
1天者每人核發3,000元、2天者每人核發6,000元、3天以上者每人核發9,000元。
如活動收取報名費者,獎助金以報名費為上限,協助籌備並完成學習成果紀錄表者,增加核發50%獎助金,
一學期 獎助1次為原則,至獎助金額度用畢為止。
【A12】代表社團參與國內競賽並繳交學習成果紀錄表者,核發學習獎助金。
北部地區
1天者每人核發1,000元、2天者每人核發2,000元、3天以上者每人核3,000元
中部地區
1天者每人核發2,000元、2天者每人核發4,000元、3天以上者每人核發6,000元
南部、東部及離島地區
1天者每人核發3,000元、2天者每人核發6,000元、3天以上者每人核發9,000元。
一學期獎助1次為原則,至獎助金額度用畢為止。前揭所列之地區,比照「參與社團大型活動及校級活動」之
範圍。
【A15】擔任社團幹部協助社團參與課外組之社團競賽活動成績卓著者,並繳交學習成果紀錄表者,核發學習獎助
金。
(社團)第三名/特別獎每人核發1,000元
(社團)第二名/優等獎每人核發4,500元
(社團)第一名/特優獎每人核發9,000元
※本方案獎助金將依國稅局認定,得依法扣繳所得稅。
文化與社會服務
【F11】社會及社區服務方案
參與課外活動指導組之社會服務,並繳交學習成果紀錄表,核發學習獎助金。
北部地區未滿3天者每人核發 6,500 元,3天以上者核發9,500元
中部地區未滿3天者每人核發 7,000 元,3 天以上者核發10,000元
南部地區未滿3天者核發8,500元,3天以上者核發11,500元
東部地區及離島未滿3天者核發12,000元,3天以上者核發15,000元。
協助籌備並完成學習成果紀錄表者,增加核發50%獎助金,一學期獎助1次為原則,獎助金額度用畢為止。
前揭所列之地區,比照「參與社團大型活動及校級活動」之範圍。
五、申請程序及繳交文件
請至臺大夢田深耕輔導獎助計畫線上申請系統申請繳交
說明:系統已開放登入,各項獎助方案實際申請時間,依其規定開放受理
六、申請次數與期間
(一)一學期補助一次為原則,至獎助金額度用畢為止。
(二)110-2學期
1.活動期間:1月1日~7月31日
2.申請期間:1月12日~8月12日(說明:申請核可後需於4月才可辦理經費核銷)
(三)111-1學期
1.活動期間:8月1日~11月30日
2.申請期間:8月1日~11月30日
七、參與或協助籌備社團大型活動及校級活動證明說明
(一)參與證明:格式不拘,應包含活動參與照片及其說明。
(二)籌備證明:格式不均,可證明參與籌備之文件,如任務分工表、活動幹部證明等。
為落實對弱勢學生整體求學歷程之關照,依據本校弱勢學生參與輔導補助暨獎勵要點第五條,訂定本計畫。
二、經費來源
本計畫之經費來源,由高等教育深耕計畫、臺大清寒獎助學金永續基金及本校自籌經費項下勻支。
各項補助暨獎勵標準與金額得視當年度獲配經費情形調整,經費用罄後即停止受理申請。
三、補助暨獎勵適用對象
申請時具本校學籍之在學生且符合下列各款身分之一者:
(一)經濟不利學生
1.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,包含:低收入戶學生、中低收入戶學生、身心障礙學生、身心障礙人士子女,
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。
2.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。
3. 原住民學生。
4.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。
5. 懷孕學生、扶養未滿 3 歲子女之學生。
6. 其他經學校審核確有特殊輔導需求者。
(二)文化不利學生
不同教育資歷且入大學機會較少者(是類對象之補助及獎勵,由本校自籌經費或高等教育深耕計畫
主冊經費項下支應)
1. 三代家庭無人上大專者,例:學生之曾祖父母、祖父母及父母皆無人上大專。
2. 新住民及其子女。
四、補助暨獎勵項目(課外組受理申請部分)
前條對象參與本校輔導計畫,核發補助暨獎勵項目如下,若非同一事由者,可同時重複申請。
培力方案
【A11】參與社團大型活動及校級活動,並繳交學習成果紀錄表者,核發學習獎助金。
北部地區(臺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新竹縣、苗栗縣、基隆市、宜蘭縣)
1天者每人核發1,000元、2天者每人核發2,000元、3天以上者每人核發3,000元
中部地區(臺中市、南投縣、彰化縣、雲林縣、嘉義縣)
1天者每人核發2,000元、2天者每人核發4,000元、3天以上者每人核發6,000 元
南部地區(臺南市、高雄市、屏東縣)及
東部地區(花蓮縣、臺東市、澎湖縣、金門縣、馬祖縣、連江縣、南海諸島)
1天者每人核發3,000元、2天者每人核發6,000元、3天以上者每人核發9,000元。
如活動收取報名費者,獎助金以報名費為上限,協助籌備並完成學習成果紀錄表者,增加核發50%獎助金,
一學期 獎助1次為原則,至獎助金額度用畢為止。
【A12】代表社團參與國內競賽並繳交學習成果紀錄表者,核發學習獎助金。
北部地區
1天者每人核發1,000元、2天者每人核發2,000元、3天以上者每人核3,000元
中部地區
1天者每人核發2,000元、2天者每人核發4,000元、3天以上者每人核發6,000元
南部、東部及離島地區
1天者每人核發3,000元、2天者每人核發6,000元、3天以上者每人核發9,000元。
一學期獎助1次為原則,至獎助金額度用畢為止。前揭所列之地區,比照「參與社團大型活動及校級活動」之
範圍。
【A15】擔任社團幹部協助社團參與課外組之社團競賽活動成績卓著者,並繳交學習成果紀錄表者,核發學習獎助
金。
(社團)第三名/特別獎每人核發1,000元
(社團)第二名/優等獎每人核發4,500元
(社團)第一名/特優獎每人核發9,000元
※本方案獎助金將依國稅局認定,得依法扣繳所得稅。
文化與社會服務
【F11】社會及社區服務方案
參與課外活動指導組之社會服務,並繳交學習成果紀錄表,核發學習獎助金。
北部地區未滿3天者每人核發 6,500 元,3天以上者核發9,500元
中部地區未滿3天者每人核發 7,000 元,3 天以上者核發10,000元
南部地區未滿3天者核發8,500元,3天以上者核發11,500元
東部地區及離島未滿3天者核發12,000元,3天以上者核發15,000元。
協助籌備並完成學習成果紀錄表者,增加核發50%獎助金,一學期獎助1次為原則,獎助金額度用畢為止。
前揭所列之地區,比照「參與社團大型活動及校級活動」之範圍。
五、申請程序及繳交文件
請至臺大夢田深耕輔導獎助計畫線上申請系統申請繳交
說明:系統已開放登入,各項獎助方案實際申請時間,依其規定開放受理
六、申請次數與期間
(一)一學期補助一次為原則,至獎助金額度用畢為止。
(二)110-2學期
1.活動期間:1月1日~7月31日
2.申請期間:1月12日~8月12日(說明:申請核可後需於4月才可辦理經費核銷)
(三)111-1學期
1.活動期間:8月1日~11月30日
2.申請期間:8月1日~11月30日
七、參與或協助籌備社團大型活動及校級活動證明說明
(一)參與證明:格式不拘,應包含活動參與照片及其說明。
(二)籌備證明:格式不均,可證明參與籌備之文件,如任務分工表、活動幹部證明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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